海口房产网haikou
 | 

养老胜地、滨海小城……

当前位置:首页 > 购房攻略 > 海口房价 > 正文

【海南美兰区房产】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还是物业

2021-02-03 22:07:32浏览量(

摘要:海南美兰区买房,小区电梯广告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

购房TEL:180892840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还是物业 美兰区二手房,美兰区的房子定位于度假+养老房产,注重度假养老的舒适性。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还是物业

小区电梯广告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当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共收益金额应当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部分的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

电梯广告.jpg

民法典关于物业费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物业费的规定是:

1、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2、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服务区域内的秩序,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3、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

4、物业服务人应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布。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海南美兰区房产。。。海南美兰区买房优势:海南的最大吸引力仍旧是气候、环境、海湾,海口美兰区因此吸引了更多的外地有钱人。

团购电话:18089840

【海南美兰区房产】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还是物业此文由臻房小彭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wfang.com/news/157940.html

服务热线

400-654-6680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24小时

海南房产咨询师
微信号:18089828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