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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婚前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美兰区购房,美兰区什么样的楼盘不能买?从环境、治安、房屋质量等方面分析有很多房子是千万不能入手的,具体有哪些房子是不适合居住的呢?
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美兰区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美兰区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美兰区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美兰区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美兰区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美兰区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美兰区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美兰区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美兰区房产证婚前加名字的风险有哪些婚前个人全款出资购海南买房屋,出资人为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属于出资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美兰区房产证上加名,则使被加名人取得房屋的部分产权。
最终的法律后果是使得被加名人对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房屋成为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份额与出资比例是无关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应该一人一半。然而在司法实践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一些法官还常常综合考虑各方对美兰区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一般来说,在婚前购买的房屋美兰区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是属于一种赠与行为,婚前美兰区房产证上加名字也是需要走美兰区房产交易流程的,婚前在美兰区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美兰区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即离婚后财产是对半分割的。但是一方如果能够拿出出资证明,则有可能不在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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